國家醫保局發布《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8013號建議的答復》(以下簡稱《答復》),對關于進一步推動創新醫療器械產品的市場準入的建議作出答復,其中涉及創新醫療器械臨床研究和應用、創新醫療器械的集中采購、創新醫用耗材醫保支付等。
公立醫療機構使用的醫療設備和醫用耗材通過不同的方式進行采購,前者通過政府采購的方式,由財政部門負責,后者通過集中采購的方式,由醫保部門負責。《答復》中指出,國家醫保局開展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,重點將部分臨床用量大、采購金額高、臨床使用較成熟、市場競爭較充分的醫用耗材納入采購范圍,通過公開透明的競爭規則,促使價格回歸合理水平,同時讓企業獲得明確的市場預期。值得注意的是,在集中帶量采購之外,為創新產品開拓市場提供空間。換句話說,國家在加快集采步伐的同時,也給創新醫械保留了一定的時間。
此外,《答復》還指出,國家醫保局正在研究完善醫藥集中采購平臺掛網機制,推動建立全國統一的掛網和交易規則,加強醫藥集中采購平臺標準化、規范化、專業化建設。
今年2月,國家醫保局副局長陳金甫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指出,要堅持帶量采購,促進創新驅動。
他談到,2020年上市藥企銷售費用基本下降了6個點。集采以來,部分企業特別是頭部企業的研發費用逐步上升,有些頭部企業的研發費用,原來從6%、10%,已經上升到20%,尤其這兩年上升得很快。
除帶量采購外,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是現階段另一關鍵政策。國家醫保局首次明確,在此過程中,創新醫用耗材也將按規定和程序得到支持。
具體而言,《答復》指出,目前有關部門正研究完善相關政策,指導各地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創新醫用耗材按程序納入醫保支付范圍。
同時,在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,確定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(CHS-DRG)、按病種分值付費(DIP)支付標準等環節,對創新醫用耗材等按相關規定和程序予以支持。
從政策端看,DRG、DIP支付方式,現在已經從討論、嘗試階段,進入到徹底執行階段。隨著DRG覆蓋范圍的擴大,創新藥、創新醫療器械定價與DRG的兼容問題也需要解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