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月23日,國務院印發《關于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健康發展的意見》。
意見提出,到2025年,鄉村醫療衛生體系改革發展取得明顯進展。鄉村醫療衛生機構功能布局更加均衡合理,基礎設施條件明顯改善,智能化、數字化應用逐步普及,中醫藥特色優勢進一步發揮,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顯著提升,鄉村重大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處置能力不斷增強。養老等社會保障問題有效解決。
優化鄉村醫療衛生機構布局
因地制宜合理配置鄉村兩級醫療衛生資源,宜鄉則鄉、宜村則村,提升鄉村醫療衛生機構單體規模和服務輻射能力,從注重機構全覆蓋轉向更加注重服務全覆蓋。重點支持建設一批能力較強、具有一定輻射和帶動作用的中心鄉鎮衛生院。常住人口較多、區域面積較大、縣城不在縣域中心、縣級醫院服務覆蓋能力不足的縣,可以在縣城之外選建1至2個中心鄉鎮衛生院,使其基本達到縣級醫院服務水平。
強化和拓展縣域醫療衛生體系服務功能
支持縣級醫院設施和服務能力建設,力爭常住人口超過5萬人或服務半徑大的縣(市、旗)至少有1所縣級醫院(包含中醫醫院)達到二級甲等醫院醫療服務能力。
全面提升鄉鎮衛生院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,鼓勵拓展康復醫療、醫養結合、安寧療護等服務功能。完善并提高鄉鎮衛生院建設和裝備標準,健全急診急救和巡診服務體系,提升外科服務能力,使其可以按照相關診療規范開展常規手術。
加強村衛生室能力建設,強化其基本醫療服務功能,允許具備條件的村衛生室拓展符合其功能定位的醫療服務。鼓勵社會力量辦診所、門診部、民營醫院等,為農民群眾提供多元化醫療服務,并參與承接政府購買公共衛生服務。
加強鄉村醫療衛生體系疾病預防控制能力建設
創新醫防協同、醫防融合機制,健全鄉村公共衛生體系。制定完善鄉村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責任清單。加強縣級醫院、鄉鎮衛生院公共衛生相關科室建設。
在有條件的鄉鎮中心衛生院建立標準化的發熱門診,配備負壓救護車,一般鄉鎮衛生院建立標準化的發熱診室(哨點)。強化村衛生室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功能,嚴格落實傳染病疫情報告責任,提高風險隱患早期識別能力,筑牢農村疾病預防控制網底。加強縣域傳染病防控救治體系和應急處置能力建設。
推進縣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。加強醫療機構與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防協同配合,逐步建立疾病預防控制監督員制度。
自疫情爆發至今,國家衛健委以及各地方衛健委均陸續發布了學科建設、科室建設、資源儲備等各種方案,以增強我國的醫療體系抗風險能力。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不僅是疫情防控和醫療救治的第一道防線,更是醫療體系建設基礎中的基礎。同時,這一系列政策的發布也為廣大經銷商帶來了新的商機!
聲明:本文章來源的稿件均為轉載,僅用于分享,如涉及版權等問題,請盡快聯系我們,我們第一時間更正,謝謝!